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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测设备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6-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法院安全监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8-06-25 09:15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法院安全监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0252018000189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代理机构 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邱先生,0832-5617156
代理机构地址 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128号 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邱先生,0832-5617156
采 购 人 资中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资中县水南镇
采购人联系电话 18990567158
采购人联系人 18990567158
项目联系人 邱先生,0832-5617156
项目联系电话 邱先生,0832-5617156
行业划分: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6-25 09:30
成交日期 2018-06-22 17:30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2018-06-12 09:3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谢福元、张恩思、李祯波
评审时间 2018-06-22 14:00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概述该项目为资中县人民法院安全监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要求符合相关资质、有实力、品质好、服务优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 2.项目清单及要求 详见第一章 3.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资中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 4.支付方式: 货物(设备)按要求安装、调试完备,并经验收合格后,首付合同总金额的95%,其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满1年无质量问题后,由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向成交人(无息)支付。 5.售后服务 1、保质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6.验收标准 6.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6.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招标文件编号
总成交额(单位:元) 194600
成交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安全监测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单价:1946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安盾安检排爆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供应商联系方式:程先生;中标金额:194600.
附件 附件
评审情况
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