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银山镇精准扶贫晚红血橙
采购合同
采购方: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资中县全利生态苗圃场(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1、产品名称: 晚红血橙
2、规格: 株高25cm以上,地径0.5cm,营养桶规格:直径11.5cm,高20cm-25cm
3、数量: 18983株
4、价格:甲方根据《资中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所采购晚红血橙苗于2019年4月26日通过资中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供货价格为
10.97元/株(含供应到村指定集中点运费),采购总价为208243.51 元(大写:贰拾万零捌仟贰佰肆拾叁元伍角壹分)。
5、供货时间: 2019 年5月31日前交货完毕,供货前乙方提前一周与甲方对接,同时甲方将验货人姓名、联系电话提前告知给乙方。
二、质量标准:
1、乙方需提供该批次的检疫证明、果苗质量合格证和品种认定书及其他运输检疫手续。
2、晚红血橙种苗整齐度基本一致、无畸形伤残。
三、交(提)货地点:甲方负责组织所在镇的领货人员到具备交通条件(中型货车能够正常通行)的村集中4-5个点自行领取,并负责准备发放名单及领货签字表,同时配备专人现场协助乙方分发晚红血橙苗。
四、经济责任:
1、甲方应在产品分发点进行晚红血橙苗质量验收,如验收无误经签字领取则视为合格产品。
2、乙方提供的果树苗,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的质量标准。晚红血橙苗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需向甲方种植户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及发放有关种植资料。
4、甲方种植农户在种植过程中7天内(含7天)因乙方提供的晚红血橙苗出现病变及死亡时,甲方应在发现的两天内告知乙方,由双方邀请植物专家共同进行调查鉴定,如调查鉴定病变及死亡晚红血橙苗属乙方本身的晚红血橙苗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补发相应数量的晚红血橙苗(种植户按通知时间持质量认定手续到镇政府自行领取);如调查鉴定为种植户人为造成的晚红血橙病变及死亡,乙方不负责赔偿。乙方供货7天后出现晚红血橙苗病变及死亡乙方均不负责,但须协助甲方进行诊断治病用药。植物专家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标准:各种植户自带包装到集中点自行提货,乙方用于运输的塑料周转箱须现场腾空收回;如种植户需短暂借用乙方运货的塑料周转箱,由种植户与乙方商谈。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货后,并在7天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及时以转帐方式全款支付乙方财政扶贫货款。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所应履行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完毕以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县扶贫移民局和县财政局各一份。
甲 方: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枉堃
联系电话:0832-8169319
乙 方:资中县全利生态苗圃场
法定代表人:吴泽昆
联系电话:13990544172
开户银行:资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走马分社
开户帐号: 88100120002747658
收款单位:资中县全利生态苗圃场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