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中县智慧城市及市政基础设施智能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澄清函
一 、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明确说明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原则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 未以明示或隐含方式禁止联合体参与投标,据此明确: 本 项 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联合体参与投标时,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联 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且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交联合体协 议,明确联合体各方职责、权利及义务,确保联合体具备承 担本项目的整体能力。
二、关于联合体资质及人员要求的说明
“若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招标文件第一章‘合格的投 标人’中3.2条资质要求、3.3条人员要求是否仅需联合体 牵头单位满足”事宜,现明确: 若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 与本项目投标,上述资质及人员要求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满 足,具体要求如下: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合格的投标人” 3.2 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牵头单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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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设备配备、资金实力等方面需满足承担本项目的 相应能力。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合格的投标人” 3.3 条人员要求: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B 证),同时该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正式在职 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 明或劳动合同,以证明劳动关系真实性)。
三、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施工 方案评分标准的修正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以施工方案及主导工程内 容的技术措施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作为评分依据,优秀得
2.1-6.0分,较好得 1.1-6.0分,一般得0.1-1.0分,无不 得分。”修正为: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以施工方案 及主导工程内容的技术措施是否明确、 详尽、合理作为评分 依据,优秀得2.1-6.0分,较好得1.1-2.0分,一般得0.1-1.0 分,无不得分。”
四、报名时间、开标时间的说明
因本次澄清,报名时间延迟至12月1日下午17:00截止,投标诚意金需在2025年12月1日下午17:00以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标时间延迟至12月2日上午9:30。
招标人: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Y
日 期 : 2025年11月26曰